【48812】姑苏浦项科技有限公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被罚145万元


时间: 2024-05-15 03:14:23 |   作者: 食品包装

  11月2日,姑苏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作出苏园环行罚字﹝2022﹞第083号处分决定书。信誉我国(江苏姑苏)官网载明:姑苏浦项科技有限公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罚款14.5万元。

  违法现实 一、现场查看状况 2022年8月14日,省厅穿插互查的法律人员查看时发现姑苏浦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包装桶露天堆积,废包装桶未执行防风、防晒、防雨办法,未能满意《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操控规范》(GB18597-2001)的要求。 二、立案状况 2022年8月15日对该单位做立案。 三、进一步查询状况 2022年8月18日,姑苏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应急与环境法律大队环境法律人员经对该单位环保负责人殷胜贤的进一步查询问询,查明:该单位露天堆积17只废包装桶(吨桶),其间1只包装桶内装有废油。该单位冲床上运用打拔油,废包装桶原为存储打拔油的容器,抛弃后部分作为存储油水(HW09)、废油(HW08)的容器,部分作为危险废物(HW49)交由姑苏己任环保科技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因为该单位危废库房内堆积了二十余桶(吨桶)废油水,导致危废库房内无剩下空间,该单位将废包装桶加盖密闭后堆积在危废库房北侧空位,现场未执行防风、防晒、防雨办法。与该单位签定废油水处置协议的无锡金东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危废接纳库房在扩容改造,正等待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检验,暂时无法接纳危废,形成了废油水未能及时搬运处置。 四、整改要求及执行状况 环境法律人员发现以上问题后,该单位第一时间对危废库房收拾整理,废包装桶搬运进危废库房内,一起与常州市锦云工业抛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紧迫签定危废处置合同,完结废油水的出库搬运。

  姑苏浦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JANG MYOUNGPYO(张明杓),居处:姑苏工业园区东沈浒路158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