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云南发布关于优化预包装食物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建议书


时间: 2024-04-15 22:08:18 |   作者: 医药包装

  4月15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商场监管局得悉,为便利顾客明晰辨识预包装食物(含食物添加剂)标签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GB7718)等法令和法规规范规则,该局联合云南省食物行业协会、云南省顾客协会、云南省食物安全协会,向全省食物出产企业宣布建议。

  一、在预包装食物最小出售包装的首要展现版面显着标示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出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示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选用“见包装物某方位”的方法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方位应当明晰显着、描绘精确、易于查找。

  三、运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以白底黑字等布景色彩与日期色彩比照显着的方法明晰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依照年、月、日的次序明晰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保质期的标示方法如“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等。

  六、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物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物的保质期标示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别离标示每个单件预包装食物的保质期到期日。

  七、选用分装方法出产的预包装食物,一起标示所分装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所分装预包装食物的保质期标示保质期到期日。

  八、改善喷码、打印等日期标示技能和设备,保证出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示内容耐久明晰。

  为社会供给安全定心的食物,这既是食物企业义无反顾的职责,也是企业安身商场、打造品牌的底子要求。云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倡议全省食物出产企业独奏行动起来,采纳针对性改善办法优化标签标识,让我们顾客便利查找,易于了解,营建交心、安心、定心的消费环境,为云南省饮食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