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湖北阳新县大泉加油站(普通合伙)利用可调节、可篡改的加油机计量设备或程序等手段在向消费者销售汽油、柴油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被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0.2万余元、罚款40.4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去年8月,该加油站已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被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来得到的755.2万余元、罚款2000元。两次被罚没共800余万元。
2023年3月16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阳新公安部门、阳新县税务部门、阳新县公共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对阳新县大泉加油站内正在使用的4台加油机,7把加油枪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电脑内的计量税控软件,可以调控加油机的计量,并现场调试检测。在电脑下调数值后,加油机出的油量跟着下调,同时通过现场勘验,其管理系统、电脑数据库、操作日志有清除痕迹。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鉴定报告》显示,该加油站的7块计控主板的计量芯片与原厂状态不一致。当年5月25日湖北三真司法鉴别判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大泉加油站2023年4月之前共计销售成品油金额7614297.46元(含税)。此外,上述加油站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间计量芯片与原厂状态不一致的7块计控主板油品出售的收益总计为6738316.34元(不含税),计算出该加油站共计获利202149.49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经查,上述加油站利用可调节、可篡改的加油机计量设备或程序等手段在向消费者销售汽油、柴油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违法来得到的202149.49元。综上,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来得到的202149.49元;罚款404298.98元;罚没合计606448.47元。这不是该加油站第一次因“缺斤少两”被罚。
2023年8月10日,该加油站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被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燃油加油机主板7块;没收违法来得到的7552951.09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共计7554951.09元。
极目新闻记者在网上查到,阳新县大泉加油站于2016年4月28日成立,注册地位于阳新县兴国镇七里岗村,法定代表人为陈某忠、蔡某良,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营业范围包括高清汽油、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
3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阳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两次罚没800余万元属实。